0.
郑公馆今日设宴,算是一桩稀罕事儿。
都说他家出了好几个大官,郑氏洋行也是数一数二的大商号,偏偏低调得很,基本不轻易现在人前,这张邀请函若不是我爹在他家跟前还有几分薄面,也轮不到我来开眼。
果然是换了个新家主,作风不同往日;这个年轻的郑老爷从法兰西留学回来几年,这是头一回这样举办宴会,看起来不过二十五六岁,身高挺拔,面容英俊,比他父亲少了些沉稳,却多了蓬勃朝气,手上拿着酒杯与人谈笑风生,笑声爽朗,在偏厅都能轻易听见。
但抓住了我的目光的,却是别的。
我看见她缓步拾级而下,身穿旗袍,丝绸布料包身,盖至纤瘦的小腿处,披肩落在臂弯,手指微提衣摆,是豔丽大方的长相,眉眼间却无端有些愁容,应当是北方人氏,比此地女子高大,像病牡丹,微颓但不掩绝色,她慢慢走下阶梯,满室的喧哗都静了一刻,而郑少爷却是最先回过神来,穿过人潮扶住她的手,姿态仿若将她半包入怀中,占有欲分明,轻声问她怎么下来了,身体可好些,又向大伙儿介绍这是他内人,阿云嘎。
她倚靠上阶梯扶手时只轻轻扫过来漫不经心的一眼,就那一眼,我已经为她倾倒,但凡关于她的耳语,都急不可耐地凝神去听。
才知道她原是海市舞厅里最明艳璀璨的那朵金玫瑰。
是交际花不错,却从未有人真正成为她的入幕之宾,男男女女都以同她来往为傲,能够唱歌抹牌和人跳一个晚上的舞都不倦乏。
人都说,她婚后就再不来舞厅,那些宴会舞会都失色了几分;又说,她这桩婚事,中间有内情,她原是不想嫁,只怪这郑少爷手段强硬,让她义兄的生意陷入困境,为了不牵连义兄,这才不得不嫁。
而我还在痴痴地凝望她的面容,假若她不快乐……那我是不是能有些机会?
1.
宴席结束,已经是三更半夜,房间里的西洋钟指向一,阿云嘎斜靠在床上,郑家给她派的贴身侍女低声唤她:“太太。”
她眼波斜睨过去,身上犯懒,仍不想动弹,待到说热水放好了,这才爬起身,走到梳妆台前解下耳坠和项链,又拆下钗环,解开盘起的长发。
卷曲的弧度垂在肩上,她脱下旗袍走进浴室,刚才扶她起身的侍女接过她的旗袍自去整理,浴室里另一名女仆候着,等她洗完了身子泡进浴缸,搬来小凳坐在后头替她打湿了发清洗,揉按着额际让她松泛些。
用热毛巾盖上眼睛,适中的力道让她差点儿睡着,好一会儿才想起来问,“老爷呢?人在哪儿?”
身后女仆拿起梳子给她通发,说道:“刚才问了,人在书房呢,太太洗漱完要不要去看看?”
她半晌没有回话,良久才一句呓语般的“算了罢。”
她卸了妆才能看出来,眉眼更俊,更俐落,不是女气,更像是男人的那种俊美,只是平时用妆压住,迷惑了众人。
身体也并不是寻常女性的样貌,胸前隆起弧度丰满,可下面却是两套器官皆有之;但这郑家指给她的两个女仆倒难得地对她忠心耿耿,说一不二,以前是忠于郑家,现在忠于阿云嘎,对她身体的违和竟好似一点儿没有看到,处处仔细小心着她,摆设用具无一不精致,哪怕小事情,比如这浴缸里用的花露,也都是她合心意的味道。
以往她在舞厅跳舞,过得虽舒服,但也没有这么让人伺候的,现在才是真过上了好日子。
只这好日子,越过,越像一滩死水。
越想越乱,阿云嘎索性扶着浴缸边沿起了身,说不再泡了,想休息,这儿替她把发烘干,另一个取来浴袍,问她睡衣穿哪一套。
两个女仆都比她要矮,忙前忙后乐此不疲,她顿了顿,就由着她俩挑选,不一会儿换上了酒红色的一套丝绸睡衣,这才进了被窝。
好日子,她费尽心思,将人把握住,机关算尽求来的好日子,这还能持续多久?
而她又能忍耐多久?
辗转了一阵,还是睡不下,摇铃唤来女仆,要一杯热牛奶,加入蜂蜜,甜甜的那种。女仆很快便替她端上,显然也是早有准备,阿云嘎在床畔捧着杯子喝完,又让女仆服侍着漱了口躺下,这才睡去。
在浅眠的朦胧中,好似感觉到另一侧床铺下沉,是她熟悉的重量,男人的手臂圈上了她的腰际,轻轻喊她嘎子。
她想这大概是梦,因为隔天起来,床另一头分明是没有动过的模样。
2.
对郑云龙来说,这故事可能更简单——也更扑朔迷离些。
十六岁被强硬地送出国去,去往法兰西,在那儿从惶惶不安举目无亲,到学有所成如鱼得水,待了要六年。是父亲突然过世才让他回来接家业。难过是有的,可是也到底不亲近,很快就收拾起了情绪把整个家扛起来,只在午夜梦回的时候有些许茫然。
留下来的摊子大,各方觊觎,他一个年轻人兵荒马乱腹背受敌,郑云龙花了两年时间才把整个郑家掌握在手中,正是想喘口气的时候,朋友非要拉他去一场舞会。
郑云龙对舞会丝毫不感兴趣,哪怕留学的时候,他也更偏爱在住处静静地读书,读些诗集文学;何况郑云龙这才有点时间空出来手,正想寻位故人,哪里肯整晚上整晚上地花时间在宴会上。
可这不是想不去便能不去的,郑云龙身份不同以往,正是需要他拓展人脉巩固关系的时候,现在也由不得任性,最终还是只能将寻人计画暂且搁置,放在一旁。
今晚设宴的人家是前驻法兰西的外交官伉俪,与他有旧,这才请得动他,可满屋子的金碧辉煌衣香鬓影仍叫他喘不过气;正当郑云龙百无聊赖地和人应酬,想着等会儿怎么提出先走,他眼角余光却在不经意间瞟到刚款款步入大厅的女子,霎那再挪不开眼,目光被一道身影给抓住——她太美,太明艳,是的,任何人都会被她吸引住目光,高鼻深目,姿态婀娜,笑得明朗快活,没有时下那些小姐的扭捏作态,大方得很。
可她抓住了郑云龙的目光却不是为了这些,而是那张脸——午夜梦回时候,出现在他脑中的那张脸,他再听人喊她名字,叫她阿云嘎,更是确定了八九分。
哪怕郑云龙并不知道为何他如今是女子模样,可他的直觉仍旧告诉他,这是他要找的人。
她太受欢迎,找不到空档,总有人等待着就盼望与她说一两句话,她也极有耐心,多少都愿意给一个笑脸;郑云龙在一旁守候了半场,看她姿态轻盈在舞池里翩飞,好不容易等到了她往阳台去透气,赶忙跟上。
郑云龙在她面前,好像又回到了十六岁,那个看诗看书也看他的少年,这些年穿习惯的领结和西服都窄了,让他透不过气。
搭了话,问她还记不记得他。
又急急忙忙补了一句,以前在万寿寺路上的书店,每周三和周五,下午,在那里,我们会聊天,我请你吃过糖水,还送了你一本叶芝的诗集……
可她很礼貌,拢了拢身上围着的皮草,又抚了一抚鬓发,说不好意思,忘了。
笑容清浅,客套又疏离,说他也许是认错人了,便与他错肩而过,进入了屋里。
郑云龙那颗心好像被她随手摔碎了,又怀疑真是自己认错了人,回家找人查她,才发觉她的痕迹被人抹过,好像凭空出现,而他记忆里的少年已经消失,唯一的交集是一个名叫伊里奇的商人。
说是她的义兄,抚养她长大,而郑云龙记得,以前那个比他稍长两岁的男孩嘴里,曾经也亲近地称呼伊里奇为他的义兄过。
他不知道他是为了什么原因成为现在这样,但郑云龙确认他并没有错认,而这回,他不想再错过他。
那些追求顺理成章,可阿云嘎对他总是若即若离,鲜有好脸,他在日复一日的追逐之中泥足深陷,最后是在听说她的义兄要将她嫁人的时候,头一次用了不光彩的手段。
资金断链不是一件小事情,合作伙伴接连打起太极,更让他们的生意雪上加霜,郑云龙年轻,可他脑子清醒,算无遗策,一个月后阿云嘎第一次来找他,朝他笑,说了他要什么她都给,让他放过她义兄。
胜利的滋味,最甜美是在那一个瞬间,他求了婚,把她娶回家,但是却在跨入新房的那个时候,犹豫了。
好像直到此刻才清醒过来他做了什么。他让嫉妒冲昏头脑,将枝头最美的花攀折下来关在笼里,可她大抵是……不想要的。
她呆坐在他布置的华美婚房中,望着化妆台,离他好远,于是不用她再冷脸相对,郑云龙落荒而逃。
他在书房抽了一个晚上的菸。
3.
阿云嘎想他大概知道为什么郑云龙不碰他。
郑家神通广大,有什么做不到的。何况这么多日子了,他的身体也不是秘密。
记得那个男孩儿吗?记得的。阿云嘎那时候在学校读书,爱看文学诗集,总要寻了空档,在书店里一待就是一下午,郑云龙那样的少年,怎么可能忘。
当时脸上都还有着稚气,看往他的眼神却十分憧憬,阿云嘎自小生得好,已经习惯旁人的倾慕,可也许是宿命,他在回望进少年那双干净的眼睛时,彻底迷失。
后面的亲近顺理成章。
年纪相仿,兴趣相投,他们偶尔在书店以外见面,讨论诗和哲学,哪怕只是手指相触,都能让彼此红脸。
他本没有多少朋友,特殊的身体叫他习惯避着人,但郑云龙全然不掩饰的喜爱,让他沉溺,叫他恍惚中生出点儿错觉来。
他们俩断断续续见了一年面,阿云嘎本来不知道他有那样显赫的家世。
后来是怎么知道的。
是少年那天找他出来,第一次牵住他的手,第一次吻上他的唇角,递来一份礼物,说送给他。
他们都紧张,他回到家的时候脸上还发烧,拆了纸袋,发现是本叶芝的诗集,翻开来,书签放在“当你老了”的那一页,写了告白,文采不算上佳,看得出来紧张太过,可热忱爱意满盈,最后提上住家的电话与地址。
阿云嘎满心甜蜜,还不知道旋即要摔得惨痛。
十来岁才初尝了爱情的甜蜜,以为心意相通,随后郑云龙便再也没有出现过,阿云嘎等了几天忍不住心慌,不怕他反悔,却怕人出事,忐忑着打了电话过去,好几通,先是说没有这个人,他又去地址看,见着了那栋华美的洋房,上前敲门,神色古怪,却说他们这儿没有个叫做郑云龙的少年;最后估计是他太锲而不舍,一次终于接起来,有了消息,却不是他,只是一道女声冷冷地羞辱。
说郑家的儿子不可能和一个男人在一块儿,郑云龙已经低头认了错,上了去法兰西的船,让他省省,郑家不是他这身份能高攀得起,做朋友都掉价。
阿云嘎借的朋友家的电话,不知道自己怎么挂断的,还能撑起笑脸应付朋友的关心,浑浑噩噩回到家,哭了一场,骂了一场,指天发誓再不想他,烧了两天,然后又接着过生活。
只那时候,不知道为什么,往日没有一丝动静的身体,起了变化,胸乳胀了,喉结消了,他的皮肤更为光滑,再过一年……月事也来了。
义兄确实是不知道他身上发生了什么事,那时候伊里奇刚攒够本儿,做起生意,又是他的孩子刚出生的时候,需要有女眷交际应酬偏偏嫂子抽不开身。
义兄不擅长这些,而阿云嘎需要转移开注意力,便穿上了旗袍,留起了长发,烫了卷,翩翩滑入舞池里与人周旋。
他成了她。
这些年怎么过,都不必再提。
再次见到郑云龙的时候,她做王公子的女伴,一进门就注意到了他。
长大了好多,却好像什么都没有变过,阿云嘎眼睛模糊一瞬,却又想起了那名女子在电话中同他说“他已经低头认了错,自愿去的法兰西”,又恨起来,不想再看郑云龙。
怎么能料到郑云龙还像十五岁初见时那样,张着天真纯粹的眼睛跟了她一夜,到了阳台上,笨拙地问他可还记得他。
阿云嘎想笑,想大笑,他知道自己生得好,在变换了身份之后,郑家是厚道人,说她既然不认了过去的男儿身,那就不要再提起,动手替他把那些痕迹都抹去,可郑云龙偏偏还是认出了他,这么笃定,好像多深情。
但她没笑,拿着酒杯的手颤都不颤一下,说忘了。
终究不落忍,看见他笨拙地想唤起她的回忆,心还是疼了瞬间,给他一个台阶下。
兴许是认错人了。
阿云嘎本来想,郑云龙若是有些眼色,那她就放过他,也放过自己。
可偏偏他不肯,那怎么能怪她招惹,抓住他的心欲拒还迎,踩着他的界线勾引,将他一步步逼急,最后……
用被迫的姿态入主了郑公馆,透过郑云龙亏欠的心成为了说一不二的女主人。
在博弈上,她让郑云龙以为他赢了,实际上他所有棋步都在她预料中。
她太能掌握人性。
可现在只感觉到无趣。
郑云龙大抵也是得到手就后悔了,她想。她在新房枯坐了一夜,等到简单的饭食冷了,油脂凝在上头一片白,看得人犯恶心,他都不曾来过。
没有碰过她。
也许她还是漏算了一些东西。
否则她怎么还能如此,空洞又悲伤。
4.
郑云龙把着这偌大家业,每天过得并不轻松,但尽管如此,他还是每日起码一顿饭在家用,确认阿云嘎睡下后,会寻她两个侍女来问话。
巨细靡遗,都是些太太今天做了什么,逛街时多看了哪条裙子一眼,哪道菜多用了一口,说哪块料子好,要找哪个裁缝来再裁身衣衫。
都是些琐事,但郑云龙爱听。
郑公馆不小,前后花园,四面临空,他在书房她在卧室,要避开能整日见不到面,何况郑云龙一天也有小半时间不在,见面的时间更少。
他郑家家风严谨,他妈对于他娶了这样身份的女人看不过眼,但是更看不过眼的是他强取豪夺逼人低头嫁的行径,偏偏丈夫离世管不了翅膀硬了的儿子,被气得狠了,出门说要旅居欧洲一段时间,散个心,走前仍然把祖传的玉镯给了他,要他给阿云嘎。
说了,人家不肯的话不许动人家,她把他养大不是让他做土匪的。成什么样了这是。
但郑云龙想问她,阿云嘎曾经寄信过来没有,曾经打电话过来没有,她曾经向阿云嘎说话什么没有?
最后还是不忍心问。
她是个有精神的小老太太,一生黑就是黑,白就是白,没有中间地带,认准了的事情不会变,也不会认错,他何苦再让她伤心。
好好将人送上往欧洲的轮船那天,阿云嘎也一道去,站在他旁边低声与婆母说话,时不时一点头。郑云龙知道她有让所有人喜欢的本事。
回去的时候他细细端详她,才发觉瘦了,好像小时候那盆他母亲挚爱的月季,嫌旧盆不好看,配不上,可换了盆之后,却始终恹恹着,再没有先前那样开得热烈奔放。
眉宇间好像都带点疏离和病气,手搭在窗畔往外看,叫郑云龙心慌。
他搭话问她,是不是还喜欢读诗,他怎么都不知道她会跳舞?
阿云嘎侧头过来,没有看他:“诗好久不读了。”
“哲学呢?”郑云龙哑然,又问:“我记得以前你偏爱尼采。”
她只讥讽地看他一眼,说道:“哲学或诗能给我换一条缂丝旗袍么?”
“郑公子——”她喊他,用这种讥嘲的方式:“一般而言,在欢场上提文学和哲学的男人,意味着他们连一条裙子的钱都不想付,就想往女人的裙下钻。”
郑云龙一愣,尽管这并非他的本意,然而——像被戳破了心事,关于他的那些旖旎情思,他不稀罕珍稀珠宝和华服的钱,但他的确在此时提起,想经由她的心进入她的身体。
或由她的身体进入她的心。
这像是往他脸上抽了一巴掌似地,脸上传来火辣辣地胀疼。
他坐直了身子回到另一侧,没再试图与她搭话。
5.
人总不知道要小心自己许过的愿望。
阿云嘎在十七岁的时候许愿想要跟郑云龙度过一生,他是王公贵族也罢,贩夫走卒也好,他都不怕,只要他还记着那本递给他的叶芝的诗,他就肯跟他走;在十八岁的时候想要他付出代价。等到了二十来岁在他说服自己早已忘记的时候,愿望猝不及防地成了真。
他们两人眼下都被困在这桩婚姻里。
其实是能走的,只是阿云嘎不甘心,上周回了一趟娘家,他难得能换上男子的衣衫,只是现在竟然也感觉起了不习惯。
多奇怪,以前女子的旗袍怎么穿怎么彆拗,现在换上了西装,反倒觉得拘束。
伊里奇的生意缓过来了;不如说郑云龙还是妇人之仁,没有下死手,也就是看着风浪大些,后头郑家再补偿,借一借东风,反倒比先前更加红火。
伊里奇是不知道后面这件事儿的,就知道当时内外交困,还以为是时运不济,全当作是这个弟弟去郑氏求了援手,嫁进去,然后郑氏出手帮了他。
伊里奇对阿云嘎心中一直有愧,兄弟一场,他虽然对阿云嘎照应有之,但更多是这个弟弟二话不说挡在前头,他欠他良多。
阿云嘎来这儿抱着他二女儿逗,还玩了会儿钢琴,笑起来有点了年少时那样的无忧无虑,他终于开口问了阿云嘎,让他不然回来吧。
郑氏的恩情想办法用别的还,不用他补偿。
阿云嘎手上不小心弹错了音,随后轻描淡写地说没有这么容易。哪能呢,伊里奇问,郑家都是好人,他们肯定愿意放你走——
——还是你有了不能走的原因?
伊里奇笨拙探问,神色小心,他以前没想太多,弟弟成了妹妹之后多少还是有了些不自在,有些东西没法像以前那般,直来直去问个明白,但关心不是假的;阿云嘎一愣,这下是真的再弹不下去。
是啊,他和郑云龙两人在外人看来是夫妻,走不了也该是有那样的原因,比如说,孩子——可事实上,郑云龙硬逼着他嫁之后,却从来不曾要过他,一点逾矩的行为都不曾有过。
阿云嘎怔愣想,郑云龙要是对他强硬些,他就从了,他肯定愿意接着与他过的。
可偏偏,他没有,他像是从阿云嘎的那些勾引逗弄中醒过神来,也许他早就发觉这不过是阿云嘎给他设了个局引他入套。
阿云嘎回过神来,意识到义兄还在担心地望着他,软了声音,让他不要担心。
要是他要走,他肯定会跟义兄说。
伊里奇这才放下了心。
可能是这个时候,终于埋下了那颗要走的种子。
6.
郑云龙确实是有意在将阿云嘎藏起。他,或说她,太美,太惹人觊觎,他不怕有人试图将阿云嘎夺走,却怕阿云嘎主动要跟谁离开这栋开着门的牢笼。
阿云嘎可以去任何他想去的地方,但时间到了,郑云龙总是会去接他回家。
舞会更别提了,没有人能隔着郑云龙将帖子递到她手上。
若是那些邀请他们夫妇两人的请帖,他往往是一人出席,只托词内人身体不适。
多少有些掩耳盗铃的意思在,怕他要走,郑云龙想,若是阿云嘎有朝一日说要离开,他会疯。
他从没说过,自己是让父亲手下的人绑上前往法兰西的船的。
当时说不安全,家里的生意惹上了祸事,让他这根独苗去海外避风头;那时候郑云龙才十来岁,哪有什么心机,对家里的担忧盖过旁的一切,就差没说要留下来和郑家共存亡。
后来又用事情还没全解决的借口,拖了一年又一年。
说他聪慧,确实是聪慧;可说他獃,也确实是獃。
哪怕一点,郑云龙都没想过是他亲了阿云嘎那一下惹来的祸端。是,他周围总有人盯着,身份贵重,可从小到大他随心惯了,也没人多对他置喙,他理所当然以为世界在脚下,他可以做一切他想做的事。
他甚至都不曾想过,家中根本没有祸事。在后面几年的父母搪塞,他只感到不安,却不想,人还盯着他是不是病了,有没有爱上别的男人。
他往国内寄的信,阿云嘎大约也是没有收到的,郑云龙后来想。前几年他想家了想哭了就写,想那芝兰玉树般的少年,又庆幸还好他没有跟他牵扯太深。
郑云龙甚至还在庆幸没把他搅进来家事里,不会让对他家别有用心的人注意到他。
郑云龙把人揣在胸膛里,想了忘,忘了想,断断续续过了几年,他红着脸对他笑的样子没有褪色过分毫。
回到国内,处理完所有事情,第一件想做的事便是去找他。
没想到阴错阳差却是如今这样。
可郑云龙依然不想放走他。
哪怕他单人赴宴,永远只能以内人身体不适的谎言过一辈子,他也不想放走他。
7.
阿云嘎在他的领子上发现了口红印。
人醉得不行了进门,倒在椅子上,大衣和围巾扔在一旁,看几个身量不高的侍女手忙脚乱搀不起来,终于还是心一软,下了楼,跟那几个姑娘轻声说道:“我来吧。”
把人扶起,搀上了二楼,习惯性地进了主卧,才想起他平常并不睡这里,只可惜现在再问也已经太晚,几个女仆也已经见怪不怪般鱼贯而入,带来了热水巾帕,放到床头柜上,问他,太太要亲自给老爷擦身还是她们来?
鬼使神差地,阿云嘎接过了毛巾。他曾经照顾过喝醉的义兄,这些处理起来是驾轻就熟,替人擦了一遍脸和手,脱下鞋袜,却在抽开领结时猝不及防看见那领口处,艳红的痕迹。
一瞬间是股无法言明的、暴戾的情绪席卷而过,太过陌生甚至使他空白了半晌,才品出来,他在发怒,怒得发狂。
像有人觊觎他的宝藏,有人妄图染指他的珍宝。
这种怒气甚至叫他僵硬了一瞬间。他以前常在那样的应酬场合穿梭,这些女子想些什么他明白不过;不就是种见他久不露面的挑衅,因为郑云龙从来不带他出席那些场合,于是她们便肥了胆子,以为能爬上来他的位子。
“……太太?”
猛地他手一回抽,撞到了旁边的掐丝珐琅盆子,水哗啦洒了一地,床头琉璃彩灯晃了两下被女仆接住,好悬没有摔落在地上。
阿云嘎有些恍惚,半晌定了定神,将帕子放到旁边,说道:“阿菫,你把这里收拾了,一会儿让小芳拿套老爷常穿的睡衣给我。”
“是。”女仆矮身下去擦拭干净,捧了盆子离开,却仍是踌躇了会儿,轻声安慰他:“太太,您别多心,爷们儿在外总有些不得已的时候,老爷他不是这样的人。”
阿云嘎挥挥手,让她赶紧退下,她才一矮身匆匆离了房。
他不是这样的人。可阿云嘎想,他到现在已经不知道他成了什么样的人。
今晚是他第一次给郑云龙换衣服,是他醉得不成样的时候,换下来这身衬衫,他想管,但是他一个有名无实的郑太太,管得了么?
轻手轻脚解开了他的扣子,不想郑云龙忽然醒觉过来,睁开朦胧醉眼,抓住了他的手腕,让他别碰。阿云嘎愣住,才刚想抽手不管,却听见男人呓语间说他已经娶妻,不能随意让人脱衣服。
阿云嘎只觉得自个儿不争气,男人这样胡乱的醉话,莫名其妙就哄住了他一颗躁动的心。
他轻轻喊了他一声大龙。大龙,郑云龙。
让他看着他,靠近些,说明白了,说他是阿云嘎,是他的妻子,他可以碰,是不是?
郑云龙仍旧不清醒,喊了一句你胡说——阿云嘎怎么会来碰我,声音又低下去,说道:“他恐怕恨死我了。”
这话说得,叫阿云嘎不知该做何感想。
继续给人换好了衣裳,等到一切都妥贴,已经是月上中天。
他一颗心好乱,扯起来生疼。
那原来是不舍。
今夜忘记喝那杯热牛奶,没睡安稳,他梦里反覆想起的,是年少时候的郑云龙和如今的郑云龙交替闪过。
8.
“他最近有去哪儿?”郑云龙在书房听女仆向他稟报,咬着下唇。上周他回家,应酬时喝得多了,醒来却发现自己在床上。
又有女仆低声提醒他衣襟上的口红印。
他这张脸太俊,给自己惹了不少麻烦,很多人看他没女伴,就想往他身边凑;娶个几房姨太太在这个时代也不是什么事儿,七八房的都有,哪怕郑家没有纳小的传统,他们都推己及人,想郑云龙这般年轻,上头又没人压着不许纳妾,自然有的是人想搭上他这股东风青云直上。
郑云龙知道这事儿的时候只觉头疼。
没有哪个人能忍耐枕边人在外胡来;他是既怕阿云嘎闹,又盼着阿云嘎闹,怕是他误会,盼是想知道他对他有没有丝毫在乎。
可是没有,一点儿没有。
阿云嘎好像全不知道这件事一般,尽管他的女仆分明说那一天太太状态不好,脸色可吓人,一失手将搪瓷脸盆都撞翻了。
不只没有一点表示,剧院也不去了,商场也不逛了,也没回娘家,他好像整日待在房间里,酝酿着一点郑云龙不知道不明白看不清楚的心思。
这叫他害怕。哪怕当时她说她全忘了,都没有这么遥远过。若不是知道伊里奇看他多少有些不顺眼,认为他挟恩求阿云嘎嫁不是君子之风,他都想去问对方该怎么讨阿云嘎欢心。
鲜花带回家里没有用,珠宝首饰懒得多看一眼,漂亮衣服皮草他穿不完,以前爱看的书也不读了。
“如果他现在想和以前的朋友联系……或者想去跳舞,”郑云龙取下眼镜,捏捏额角,终于松了口:“也别拦着,他想做些什么都让他做吧。”
只要别离开他就行。
阿云嘎睡前有习惯要喝杯奶,郑云龙是知道的,他让人保证了每天都有新鲜的牛奶送到公馆,又让女仆给他用一点安定,让他能睡稳些;夜里他会在阿云嘎熟睡之后上床,又在他起身之前离开。
只有那段时间,他能抱住阿云嘎不用担心对方冷淡的目光。可今晚他抱着他,只想问清楚,他到底都在想些什么。
他有没有办法离他的心近一些。
但分明,也不是没有过一些和缓的时刻。郑云龙还记得那日他从书房出来,是刚新婚不久那一阵,才踏出房门便听见钢琴声,他先是一愣,随后扶着栏杆下楼。
郑家昔日只有母亲会弹钢琴,可父亲过世她出门散心后,那架钢琴已经再没有人碰过,而今,又想起了舒缓的乐音。
他走到琴房,推开门,是阿云嘎。他穿着旗袍,长发松挽,手指爱抚过琴键,美妙的乐音流泻而出,叫郑云龙竟不忍心惊扰。
倘若他们能有孩子,阿云嘎约莫也会弹奏给孩子们听罢。
“你怎么会弹琴?”待他一曲奏罢,郑云龙才出声开口相询。对于阿云嘎他还是了解的太少,他习惯性地拿出烟盒,掏出一根烟。
他知道他的成长背景,从草原跟着义兄一家来,当时爱读书已经是不得了的喜好,哪还能学琴。
阿云嘎微侧过头,只说以前在舞厅里和琴师学的,眼神有些怅然。
又道:“抱歉,没有问过就弹了钢琴。”
郑云龙摇摇头:“不必道歉。这个家本来就有你一份。你做什么都是自由的。”
“是么?”阿云嘎轻声问道,郑云龙没有听清。
彼时他还想过子女,可如今连触碰都遥远。
9.
离开并非一项冲动的决定。
阿云嘎早感到愧悔,在那些发觉了郑云龙动情的时刻,是索然无味和百无聊赖混杂其中,搅成一锅难以下咽的苦药。
只不过却是日复一日中,迟迟无法下定的决心。
阿云嘎想他还是终究不忍,好歹是年少时候动过的真心,郑云龙给他折腾得这般小心翼翼,该有什么气也出了。
有的时候他会打开衣柜,将他来时的衣服都收拾好,不要太久就又全都放了回去;真提着箱子离开的那一天,并没有什么特殊的预兆,或者事情发生。
真要说的话,是那天天气很好。好得让他想起儿时在内蒙看到的天空。
那个时候他还没有想过如何往上爬,如何抓住一个男人的心,他只是望着天空,放着羊,然后想他以后想要做一个诗人。
那也是他十七岁的时候看到的天空,读着华彩篇章,偷看着男孩侧脸,想要亲亲那个男孩。
忽然之间他就感觉到厌烦,对于这样束缚着手脚的生活,和他对郑云龙十七岁至今无解的迷恋;是一种面对着镜子,看见自己不再像七岁,十七岁,眼中满是欲望,叫自己都感觉陌生的迷惘。
哪怕是他自己都不再能说爱他自己。
可他知道的,在这双眼睛下,他还能看见七岁和十七岁的他,别的什么都不想要,只想要自由,还有爱。
仿佛这就是一切。
于是在今天早上,阿云嘎终于下定了决心。
那只箱子里收拾好了他的衣物,然后他提着出了房门。
曾经有很多话想说,但郑云龙是他生命中的变数;阿云嘎见着了他,便失去了惯有的沉稳从容;他是察觉了的,对他要求太多太苛,又放不下身段拉不下脸。
太在乎,反倒关心则乱。对郑云龙又何尝有公平可言?他甚至醉得不清醒了,还记着家里有他,只是这结早已成了隐痛,阿云嘎没有力气解,于是他选择了抽身。
算是放过彼此吧。
他没想过要避着郑云龙,但却也没想过他会来得如此之快;大约是这屋里终究是他的地盘,才刚自长廊底端的卧室走到楼梯转角,郑云龙便得知了消息。
郑云龙定定看着他,呆立霎那,在阿云嘎向他道别后终于回过神来,疾步赶上要阻拦,伸手想拉住他,夺下他手中行囊。
阿云嘎本以为他能冷静和他说话,可推搡抢夺之间,仍旧失了理智和分寸;郑云龙力气太大,一边问他为什么要走,手一扯阿云嘎手上箱子却将他带得要摔倒,阿云嘎不肯放开皮箱,然而失去重心之下不得不放。
放了也已经太晚,他朝后倒去,要摔下楼梯。
那只箱子已经先他落下。
一切都变得好慢,他看见郑云龙脸上毫不作伪的惊慌失措,朝他伸出手来。
郑云龙直到后来,偶尔都还在恶梦中惊醒,要是那天他没有拉住阿云嘎的手,该怎么办。
他拉住了,也好在他拉住了,顾不得其他的一切,那只箱子往下摔,撞开了锁,东西散落一地,而阿云嘎被他扯进了怀里,两人朝郑云龙后方跌坐在长廊地毯上,阿云嘎叠在他身上,被他紧紧抱住。
而郑云龙抱着他,往栏杆外看下去,本只是惯性地看向一地狼籍,却在散乱的衣物中看见眼熟的什么。
是本书。
他眯细眼睛看,有些旧了,依然保存得很好,郑云龙或许不记得别的,但是他始终记得,十六岁的时候,他挑选了好久,才找到一本适合他爱着的人的诗集。
是那本叶芝的书。
他在“当你老了”的那一页,曾经夹下一封情信。
郑云龙转头回望阿云嘎,阿云嘎也已经看见了那本诗集暴露在郑云龙的眼中。
那句“忘了”的谎言,终究还是被拆穿。
阿云嘎哆嗦了下,不敢面对,可郑云龙紧紧抱住了他,问出口,声音有些哽咽:“你是不是始终在等我?”
阿云嘎想否认,他大可以像过去那样冷淡;可声音卡在喉间,他动弹不得,谎言无法出口。
终于他颤抖着双手回抱住郑云龙,啜泣出声。
阿云嘎体内七岁和十七岁的他,抱住了他的自由与爱,痛哭嚎啕。
10.
爱也许从来不是占有。
是放弃抵抗、投降与臣服。
11.
我后来始终没有机会再去一趟郑公馆。
郑太太深居简出,而郑老爷也愈发减少了交际,上流社会里多少关于他们二人的耳语,却没有确切的消息。
就这样销声匿迹在众人的目光里。
直到那天,又再度接到郑家的请帖,广邀各方来作客,我是做好了万全的准备的。
郑太太那张美艳却哀愁的脸在我脑海里始终萦绕不去;哪怕怯懦如我,也不禁生出来万丈豪情,要做那骑士,解救她于水火之中。
我决定找到机会向她搭话,只要她轻轻一点头,我便愿意带她离开,哪怕抛弃我所拥有的一切,也在所不惜。
这一生只要有她,别的什么,又哪里重要呢?
我在进入宴席后堪称焦急地等待,想寻觅到佳人芳蹤;可今日不仅是她,哪怕郑老爷也迟迟不见蹤迹。
身边人交头接耳,想知道郑氏今日大宴宾客的缘由,而我心不在焉地听,伸长脖子四顾。
终于听见了骚动,我赶紧转头望向骚动的源头。
是她!
阿云嘎站在二楼的楼梯口,是我第一次见她的地方;可这一次,她的丈夫站在她身旁,温柔小意地搀扶着她。
她也与我先前看过的样子不大相同了——更美了,艳光照人,丰腴些许,而眉宇之间的那股郁郁,已经彻底消散。
令我诧异的是,她并不是穿着华美的旗袍,而是如同她丈夫那样,穿着一身男士的西服;而我的目光向下,在她的小腹上停驻不动,她的手上戴了一只镯子,包覆住已经浑圆的小腹。
仿若看穿了在场所有人的想法,她脸上微红泛起娇羞;而郑老爷欢快地笑开,向众人宣布了喜讯。
我颓然地明白了,恐怕一开始,我就从未拥有过机会。
这篇什么时候回来看都会在前面痛得全身如针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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