血族
阿云嘎养了郑云龙十五年,却仍旧不知道他在想些什么——曾经他以为他知道的。
血族的时间太漫长,他们是时间之外的种族,被神遗忘遗弃的对象。有些人放浪形骸,有些人追求刺激;但那些都不是阿云嘎。
阿云嘎在他数不清的岁月中流浪过天涯海角,也许是出于对同族的不适应,他选择离群索居。到了他这样的等级,进食的欲望和频率都降低许多,也因此待在人类社会里对他而言并不困难;只是他不老的容颜着实麻烦,因此他从不在一地停留太久,也从不跟任何人类深交乃至眷恋。
直到郑云龙的父母打破了他的习惯。他们是好人,温柔的,可亲的好人,温暖了他孤寂冰冷的灵魂,好得让他在他们意外去世之后,不忍让他们的独子辗转流落在亲戚家,于是他动用了一些力量,把孩子接到了自己身边。
他身旁已经好久没有这样活生生的温度了。孩子到他身旁时六岁,是记事的年纪,于是阿云嘎对他生身父母的一切向来坦然相告,包含他们留下的遗物财产都让他好好收着,只等孩子未来独立时交回他手上。
郑云龙一开始来的时候好小,吓坏了,睡不安稳,于是阿云嘎陪着他睡,整夜地轻拍他背脊;小孩儿跟小动物估计都有些直觉,知道谁是绝对不会伤害他的,来了之后没要多久便肉眼可见地依赖起阿云嘎。
阿云嘎对外宣称是他的养父,几年就带着男孩搬一次家,他身上有种长久岁月沉淀之后的稳重,也因此就算人生得年轻,别人却不好判断他年纪,还是很像那么一回事儿的。
他毫不怀疑自己爱郑云龙,事实上阿云嘎本就是心软的性子,一次次地同人类建立感情,再被岁月无情斩断联系着实太伤,让他选择敬而远之而已;但当他要给的时候,他也绝不吝啬,毫不犹豫地倾其所有去爱这个失了双亲的男孩儿。
郑云龙也没有多让他担心过,他一直是个很好很好的孩子。起先说话不多,后来养熟了,还会想着去逗阿云嘎笑——是啊,阿云嘎太久没有开怀大笑了,好多好多他久违了的情绪,都是郑云龙让他想起。
阿云嘎记性不好。活得太长,要是一切都记得,未免痛苦,可是他记得郑云龙最喜欢吃的东西,记得他最喜欢那套睡衣,记得他忍不住要去咬嘴皮的习惯,记得他起不来床困倦懒散的模样。
他都想好了,郑云龙总有一天要离开他,就像鸟雀离巢,他将会有自己的爱人,自己的家庭,自己的子女,他会拥有幸福的人生,而阿云嘎不会在其中。可以预见离别会是痛苦的,然而他不害怕。
这几年下来珍贵的记忆像糖,闪闪发亮的,甜丝丝的糖,让阿云嘎装进了玻璃罐,未来想念他,他就拿出来小心翼翼地尝一点,他又能接着流浪。
可是他没想过郑云龙也许不这么想——郑云龙要求阿云嘎把他变成他的眷属。
他的男孩是知道他的身份的,他异于常人的身份;他不会老去,也比一般人类强壮敏锐得多,阿云嘎并不愿意对他有所欺瞒,于是在确定他的口风够严之后便和盘托出。
郑云龙喜欢听他那些故事,他知道;然而现在回想起当时,他却觉得自己太欠考虑——是不是少说一些,男孩就不会产生这样的念头。
这是郑云龙毕业后回家的第一天;只是没想到两人在晚饭前大吵一架,男孩儿直接夺门而出。连件外套都没拿,阿云嘎在家浑浑噩噩地对着满桌菜发了许久呆,才想起男孩只穿着单薄衣衫就出门。
他拿着外套开车出来找,这几年下来他们时常在海边定居,因为郑云龙此前就是和父母在沿海城市生活。后者只要一不开心就往海岸跑,阿云嘎也习惯了去寻他。
不用太久他就发现了对方的身影。海风吹得衣衫猎猎作响,远处有海潮拍岸之声,海天辽阔,倒叫人宁静安稳下来,也不怪郑云龙爱往这儿来。
他拿着外套走过去,男孩儿察觉是他,一回头,阿云嘎不免有些怔愣。他的男孩儿已经长大了,轮廓已经是个男人;他面上也不再是小时候常见的那种委屈,反倒是阿云嘎并不明白的神色。
倏忽间阿云嘎有些毫无来由的慌乱,只是一瞬,他又镇定下来,将外套披在后者身上。
“小龙,外面冷,我们回家吧。”他低声说道,多少有些求和的意思在;可是郑云龙却没回答他,只是将外套穿好起身,拉住他的手往前消弭掉两人之间的距离。
阿云嘎此时才有些慌乱地发现对方已经隐约高出他一线,略略垂眼对上他的目光。一双眼睛,好像带着涛声,是阿云嘎不敢深究的情潮。
“我不是开玩笑,嘎子。”郑云龙,郑云龙就是他命中的克星,他已经低头示好想揭过去翻篇,他却不肯如阿云嘎所愿。“转化我,让我成为你的眷属。”
阿云嘎终于让他又挑起火气,几个深呼吸压下想讲店道理:“我们别说了可以么,你知道眷属是怎么回事儿你就要做,你到底——”
可郑云龙打断了他,说:“我知道。”
阿云嘎望着他,只觉好像从不明白眼前的年轻男人,他英挺的眉紧紧皱起,略一张唇;是啊,多少血族的故事不可避免地与眷属有关,他怎么可能不知道。
眷属是血族转化的人类,是血族的奴仆。只注入毒液的低等眷属会失去理智,依靠转化者的命令行事,丝毫没有自己的意志;高等眷属却需要血族转化者抽乾他们的血液,以血换血,却摆脱不了低人一等的烙印——他们的生死由转化者掌控,一般猎捕无法满足他们的饥饿,只有转换者的血液能让他们满足,而一旦转换者失去性命,他们也无法存活。
比一般的血族更加可悲。
“那,那你为什么还——”他终于问了这个问题。他养大的,珍重爱重的孩子,明明知道前方是牢笼,为何还要往前走,阿云嘎隐约明白,却不肯明白,不敢明白。
他被郑云龙握住手腕,要想挣脱,是挣脱得了的;可郑云龙的手心好热,是他如此留恋的温度。
然后他的男孩说出了令他害怕的答案。
“因为我爱你。”郑云龙说出来的语气如此平静,仿佛在阐述月球绕着地球公转这样不必质疑的道理。阿云嘎后退一步,郑云龙却上前将他揽入怀中。
“我知道你怕寂寞的。”郑云龙牢牢地揽住他,他的大手像阿云嘎小时候拍抚他那样轻拍,他的唇在他的颊畔,低声耳语:“我知道你早就准备好随时放我离开,有时候你会露出那种很寂寞的表情。”
阿云嘎愣愣地任由他抱住。月光是清冷的银白色,他想不起来他什么时候好好地这样看过月光。上一次是和郑云龙一起,但是在与郑云龙之前,他已经数百年都厌倦去看那一成不变的月色。
“你觉得那是牢笼,我觉得那是家。”郑云龙的心跳传过来,稳固,有力,阿云嘎能听见他生机勃勃的血液脉动。
“也许你对我的爱与我对你的爱并不相同。”他的声音有些哽咽,却转瞬被他隐藏:“但是给我一个机会。让我爱你,阿云嘎。”
温热的水珠滚落到他的颈脖处,阿云嘎恍然想起,是了,他的男孩是爱哭的,血族没有眼泪,可男孩好像把他的眼泪也一起哭完了。
“我们——你——”阿云嘎半晌才找回了他的声音,如此的干涩,“你要是,成为了我的眷属,你就没法再有正常的生活,你要像我一样,不停地流浪,不停离开——”
他不知道是在说服郑云龙,或者说服他自己,是了,他一直必须用看孩子的目光去看郑云龙,因为孩子离开扶养者属于正常,但他的心——
“那我们也一起。我们一起离开,一起流浪。”
阿云嘎终于伸手回抱住他,他没有泪地呜咽,在此时,此刻,终于有人承接住他的寂寞,他的孤独,他安稳地落在了郑云龙的怀中,所有在亘长年岁中缓慢死去的感官都再度复活。
他想,就算郑云龙只是一时的冲动,也值了。
这个拥抱延续了好久,他俩才有些尴尬地分开——主要是阿云嘎尴尬。在郑云龙青春期之后,不知道为何后者鲜少这样与他拥抱。
他们一前一后回了车上,他才隐约从方才的情绪中冷静下来。
他不会贪心,郑云龙还年轻,他并不知道这样承诺的重量;可阿云嘎知道,也并不想将他束缚。他希望郑云龙自由热烈地活着,就算他答应将郑云龙转换成他的眷属,他依旧可以把时间向后拖延。
然而郑云龙似乎早已看穿他的想法。
“嘎子,我知道你在想什么。”郑云龙在副驾驶座看着他。他沉稳,冷静,几乎不像是这个年龄层的男人;也许是与阿云嘎相处待久了,竟也学走了他几分神韵。
“五年行不行?”他叹气,笑容中隐约有些苦涩,“让我追求你。五年后,我要是还没改变心意,你就转换我。”
阿云嘎二十八岁后就没再改变容貌。
“我可不想你走出去还是年轻靓丽,我却是个老头子了,不般配。”他凑过来神色自若,戏谑却又认真。
“你——”阿云嘎抿唇,却不想被男孩在唇上偷了一个吻走,吃惊得瞪大眼睛。 “亲都亲了,契约成了,不许反悔。”郑云龙又坐直身,扣上安全带。
阿云嘎胀红了脸;这样看哪里像活了好几个世纪的血族呢?分明还是个年轻男孩。是郑云龙的父亲、兄长,却也是他最好的朋友,是他……
郑云龙垂下眼。是他的家,他的定锚与灯塔。 没关系,他们来日方长。
FIN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