分手有其必要性,离开也有其必要性。
郑云龙在很久之后发现这件事,离开是为了长久的记住,是为了具体地让它烙印进脑海中,一个东西离开了就是长久的让你不忘记,使其占据你的心思。
他在叙述的时候运用了一些经验,举例说明,比如故乡的概念,比如乡愁,你看,你离开了草原,所以你开始想念,你在草原上的时候就不会想念草原。
这跟感情开始前的暧昧期又不一样,暧昧的时候与其说爱,不如说是喜欢那种感觉,类似错觉,爱的不能说是真实的人。
要等到分手之后才会开始爱嘛。
到时候就把对方看得够清楚了,什么毛病都了解,然后因为爱所以放手,这时候就是真爱,这种离开是有意义的。
“你说是吧,嘎子?”
然后阿云嘎在电话那边听起来被惹毛了,有种被吵醒的含混不清:“你喝了多少说什么傻逼话?”
他把电话挂断了,郑云龙喝了很多,忧郁地谅解,现在半夜三点,我不怪他。
这种不怪充满了无可奈何的真爱。
他还没等到酒喝完,电话又响了,阿云嘎打来的,郑云龙凝视着上面的名字,说服自己不接是因为惆怅而不是怕挨骂。
到底他还是在阿云嘎失去耐心之前接了起来,咬了咬自己的嘴皮用来下酒,说:“喂?”
阿云嘎劈头盖脸地骂他:“下次想我你直接说,傻逼!”
要说离开有理由,好吧——那么只能说称谓在前任那里变成傻逼两个字也相当有理由。
但这又印证了我们的论述:要不是这么爱,也不会从此就这么恨,再说一遍,所有的分离都有其必要性,你如果不跟我分手你会发现你有那么爱我吗?
阿云嘎说:“别逼我上你家抽你。”
他倒不是这种暴躁的人,但有时候有些人(泛指前任)就是会使人暴躁,使人失去理智,使人失去社会人的油滑和余裕。
更令人暴躁的是挂断电话以后不由自主地想,随后惊觉自己被他的逻辑带进沟里去。
再打一通电话显然不是好主意,所有跟随起舞的行为都只会越来越丝滑地靠近,像在抹了油的斜坡上一路往下滑,最后都得相遇在某个坑里没人能爬起。
但这电话都打了,还是多少得骂一句我恨你。
不无小补,聊胜于无,如果不想让爱掉进虚无的空洞里,就还是得填一点这种没人相信的废话。
郑云龙问他:“你相信真爱吗?”
阿云嘎说不相信。
然而他在凌晨三点接前任的电话。
哈,不相信。